php中var关键字的作用和意义

见很多朋友说在php中定义变量用不用var都没关系,其实不然。

看看例子,如果我这样使用var:

如果把var换成public,一样可以的。
但是这个时候你在类中去掉var,什么访问修饰符都没有,那会提示语法错误的。

其实我经过测试,认为var就是public的别名,是用在类中定义公有属性的,只不过历史问题,现在不用var了。后来查了查php官网,果然如此。

php官方的解释:
类属性必须定义为公有,受保护,私有之一。如果用 var 定义,则被视为公有。

Note: 为了兼容性考虑,在 PHP 4 中使用 var 关键字对变量进行定义的方法在 PHP 5 中仍然有效(只是作为 public 关键字的一个别名)。在 PHP 5.1.3 之前的版本,该语法会产生一个 E_STRICT 警告

此条目发表在 PHP 分类目录。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。

评论功能已关闭。